华声在线讯:(通讯员 张辉军)据中国证卷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公示,湖南峻熙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查发现该公司存在违规事项实施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一、公司股东存在股份代持。该公司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和工商登记信息显示,曹健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持股51%,周煜持股44%。而根据周煜与曹健签署的代持协议,曹健名义上持有的36%公司股份为代周煜持有,周煜实际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二、公司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备案的从业人员信息未及时更新,与实际情况不符。 上述行为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证监会令第105号)第二十五条第一款和《关于加强私募投资基金监管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20〕71号)第五条的规定。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三条和《关于加强私募投资基金监管的若干规定》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湖南监管局决定对该公司实施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