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声在线讯:6月10日至24日,中央安全生产考核巡查组第六组对我省开展了二、三季度明查暗访。
经查,发现宁乡市楚兴能源有限公司液化石油气储罐压力、温度仪表故障,远传监控系统失效;站内防爆分区内安装有非防爆电气设施。
依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城镇燃气经营安全重大隐患判定标准》第五条规定,燃气经营者在燃气厂站安全管理中,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即判定为重大隐患。其中第一款、第四款明确:(一)燃气储罐未设置压力、罐容或液位显示等监测装置,或不具有超限报警功能;(四)燃气厂站内设置在有爆炸危险环境的电气、仪表装置,不具有与该区域爆炸危险等级相对应的防爆性能。上述问题已依法判定为重大安全隐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