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日前印发《关于加强生态环境领域科技创新推动美丽中国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部署全面深化生态环境领域科技体制改革,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治理能力和水平。
生态环境领域科技是国家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美丽中国建设保障体系的重要内容。《实施意见》提出,到2035年,生态环境领域创新体系整体效能大幅提升,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全面增强,生态环境保护理论方法取得重大突破,环境监测和模拟等一批关键技术和设备装备水平大幅提升,原始创新能力和成果转移转化能力显著增强,高水平科技人才队伍不断优化,全面实现绿色低碳科技自立自强,为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美丽中国目标基本实现提供有力科技支撑。
《实施意见》明确了实施生态环境领域科技创新五大行动:生态环境领域基础研究提升行动,重点加强基础研究前沿布局,加大基础研究支持力度,阐明一批生态环境保护基础理论和基本原理;关键技术攻关行动,重点推进实施一批关键技术攻关重大项目,开展国家重大战略区域和重点地区生态环境科技集成示范,突破一批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关键技术装备;生态环境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重点加快生态环境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强化绿色低碳产业链创新链融合,不断提升生态环境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效能;科技创新平台基地优化行动,重点优化一批科技创新平台基地建设,推动生态环境科研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健全生态环境领域的国家战略科技力量;高水平科技人才引领提升行动,重点加强生态环境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加强环境学科建设和人才培育,提升全民生态环境科学素质,充分发挥人才在科技创新中的关键作用。
此外,《实施意见》明确了加强组织实施、强化资金支持、加强开放合作等保障措施,推动相关任务落实。